私增
- 拼音
- [ sī zēnɡ ]
- 注音
- [ ㄙ ㄗㄥ ]
- 简体
- 私增
- 五笔
- tcy fu
- 更新
词语解释
私增[ sī zēnɡ ]
⒈ 指旧时地方官吏在朝廷规定的税额之外,私自巧立名目,增加赋税。
引证解释
⒈ 指旧时地方官吏在朝廷规定的税额之外,私自巧立名目,增加赋税。
引清 黄宗羲 《田制一》:“故一亩之赋,自三斗起,科至於七斗,七斗之外,尚有官耗私增。计其一岁之穫,不过一石,尽输於官,然且不足。”
⒈ 指旧时地方官吏在朝廷规定的税额之外,私自巧立名目,增加赋税。
⒈ 指旧时地方官吏在朝廷规定的税额之外,私自巧立名目,增加赋税。
引清 黄宗羲 《田制一》:“故一亩之赋,自三斗起,科至於七斗,七斗之外,尚有官耗私增。计其一岁之穫,不过一石,尽输於官,然且不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