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票
- 拼音
- [ sònɡ piào ]
- 注音
- [ ㄙㄨㄥˋ ㄆ一ㄠˋ ]
- 简体
- 送票
- 五笔
- udp sf
- 更新
词语解释
送票[ sònɡ piào ]
⒈ 明制,内阁接到外臣奏章后,先草拟批示于票签上,然后连同奏章一并呈送皇帝朱笔批答,此谓“送票”。
引证解释
⒈ 明 制,内阁接到外臣奏章后,先草拟批示于票签上,然后连同奏章一并呈送皇帝朱笔批答,此谓“送票”。参见“票2拟”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科场二·阁臣典试》:“而中旨忽下,命 叶 揆入闈,而起故祭酒 方德清 於家,以为之副。是时虚纶扉以待者几三旬,一切送票本章皆自外而入,条拟旨意皆自内而出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