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补
- 拼音
- [ yí bǔ ]
- 注音
- [ 一ˊ ㄅㄨˇ ]
- 简体
- 遗补
- 繁体
- 遺補
- 五笔
- khgp puh
- 更新
词语解释
遗补[ yí bǔ ]
⒈ 唐代拾遗、补阙同是谏官,因其职掌相同,故并称之。
引证解释
⒈ 唐 代拾遗、补阙同是谏官,因其职掌相同,故并称之。
引唐 白居易 《大官乏人策》:“丞郎给舍之材,选於御史遗补郎官。”
宋 田锡 《论军国机要朝廷大体》:“给諫既不敢违上旨,遗补又不敢贡直言。”
清 钱大昕 《十驾斋养新录·官名地名从省》:“唐 人称拾遗、补闕曰遗补。”
⒈ 唐代拾遗、补阙同是谏官,因其职掌相同,故并称之。
⒈ 唐 代拾遗、补阙同是谏官,因其职掌相同,故并称之。
引唐 白居易 《大官乏人策》:“丞郎给舍之材,选於御史遗补郎官。”
宋 田锡 《论军国机要朝廷大体》:“给諫既不敢违上旨,遗补又不敢贡直言。”
清 钱大昕 《十驾斋养新录·官名地名从省》:“唐 人称拾遗、补闕曰遗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