邸吏
- 拼音
- [ dǐ lì ]
- 注音
- [ ㄉ一ˇ ㄌ一ˋ ]
- 简体
- 邸吏
- 五笔
- qay gkr
- 更新
词语解释
邸吏[ dǐ lì ]
⒈ 古代地方驻京办事机构的官吏。
引证解释
⒈ 古代地方驻京办事机构的官吏。
引《新唐书·李德裕传》:“后除浮屠法,僧亡命多趣 幽州,德裕 召邸吏戒曰:‘为我谢 张仲武,刘从諫 招纳亡命,今视之何益?’ 仲武 惧,以刀授 居庸关 吏曰:‘僧敢入者斩!’”
《宋史·刘奉世传》:“先是,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,上枢密院,然后传之四方;而邸吏輒先期报下,或矫为家书,以入邮置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