敛赊
- 拼音
- [ liǎn shē ]
- 注音
- [ ㄌ一ㄢˇ ㄕㄜ ]
- 简体
- 敛赊
- 繁体
- 斂賒
- 五笔
- wgit mwf
- 更新
词语解释
敛赊[ liǎn shē ]
⒈ 货物滞销时,由公家收购;缺货时,由公家赊给,合称“敛赊”。
引证解释
⒈ 货物滞销时,由公家收购;缺货时,由公家赊给,合称“敛赊”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以泉府同货而敛赊。”
郑玄 注:“谓民货不售,则为敛而买之;民无货则赊貰而予之。”
⒈ 货物滞销时,由公家收购;缺货时,由公家赊给,合称“敛赊”。
⒈ 货物滞销时,由公家收购;缺货时,由公家赊给,合称“敛赊”。
引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以泉府同货而敛赊。”
郑玄 注:“谓民货不售,则为敛而买之;民无货则赊貰而予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