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奏
- 拼音
- [ pínɡ zòu ]
- 注音
- [ ㄆ一ㄥˊ ㄗㄡˋ ]
- 简体
- 平奏
- 五笔
- guf dwgd
- 更新
词语解释
平奏[ pínɡ zòu ]
⒈ 谓辨析明白而后上奏。
引证解释
⒈ 谓辨析明白而后上奏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詔诸儒讲《五经》同异,太子太傅 萧望之 等平奏其议,上亲称制临决焉。”
《南史·徐勉传》:“虽写以尺简,而终闕平奏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章帝章和元年》:“帝以众论难一,故但纳之,不復令有司平奏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平奏者,平其可行与否而奏之。”
⒈ 谓辨析明白而后上奏。
⒈ 谓辨析明白而后上奏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詔诸儒讲《五经》同异,太子太傅 萧望之 等平奏其议,上亲称制临决焉。”
《南史·徐勉传》:“虽写以尺简,而终闕平奏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汉章帝章和元年》:“帝以众论难一,故但纳之,不復令有司平奏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平奏者,平其可行与否而奏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