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役
- 拼音
- [ ɡěi yì ]
- 注音
- [ ㄍㄟˇ 一ˋ ]
- 简体
- 给役
- 繁体
- 給役
- 五笔
- xw twc
- 更新
词语解释
给役[ ɡěi yì ]
⒈ 供应使役。
引证解释
⒈ 供应使役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淳化 五年,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,第二等户为户长,勿冒名以给役。”
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甄后》:“夫人已復旧位;妾謫限未满,夫人请之天曹,暂使给役。”
⒈ 供应使役。
⒈ 供应使役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淳化 五年,始令诸县以第一等户为里正,第二等户为户长,勿冒名以给役。”
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甄后》:“夫人已復旧位;妾謫限未满,夫人请之天曹,暂使给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