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起诉
- 拼音
- [ bù qǐ sù ]
- 注音
- [ ㄅㄨˋ ㄑ一ˇ ㄙㄨˋ ]
- 简体
- 不起诉
- 繁体
- 不起訴
- 五笔
- i fhn yry
- 更新
词语解释
不起诉[ bù qǐ sù ]
⒈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作出的决定。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犯罪嫌疑人死亡的;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;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;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⒈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作出的决定。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,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;犯罪嫌疑人死亡的;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;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;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